共同体(community)这个概念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至卢梭对“国家-人民”关系的描述中。现代意义上的共同体实际上是一些共享某种利益的条件下结成的集体,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欧盟。现代政治格局中,基于经济因素、地缘因素、政治因素等出现了非常多的区域组织,这些组织都可以被称为某种共同体。显而易见的是,国际上现存的共同体组织都是以利益为目的获得更大的发展红利并内部共享,本质上都是利己主义的。随着中国的发展壮大,也不断参与并倡导构建共同体组织,如博鳌亚洲论坛(BFA)、上海合作组织(SCO)、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等。十八大以来,中国在不断积极参与各类区域合作组织的基础上,更提出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思想,充分展现了一种道路自信、大国风范和中国智慧。实际上是倡导平等合作的共同参与机制,希望突破西方“普世”理念发展模式的束缚,为包括一切社会形态下的后发国家提供一个具有包容意义的发展机会。
这是一种突破,它打破了传统共同体对利益私有独享的设计原则,首次把人类作为一个价值共享集体,倡导建立更加和谐的发展模式。将各国发展的“独善其身”发展为“美美与共”,并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而习近平总书记这一对共同体概念内涵的扩充,体现的是与“利己排他”截然不同的“互利共赢”发展理念,这与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主义事业性质的描述相一致:“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 这无疑显示了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对世界发展趋势的顶层设计和宏观建构,更显示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自觉和革命品格。这种“达则兼济天下”的大国姿态,不仅彰显了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化、现代化世界浪潮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展现了中国自古以来不谋求一国之大以称霸天下的仁爱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