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莲龙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1、保安1名:承担学校安保及其他工作。
2、数学教师1名:承担小学数学教学工作(短期代课2个月左右)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性别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
(五)应聘数学教师应持有教师资格证,应聘保安工作的应持有保安证;
(六)应聘数学教师需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保安需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于2017年11月7日在思明教育网(www.smjy.net)公布。
2.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预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1)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发送到以下邮箱:
陈老师:564113132@qq.com
(2)个人一寸照片、学历证书、保安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拍照发送。
3.报名时间:2017年11月8日—2017年11月10日;
咨询电话: 13860197175陈老师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莲龙小学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学历证书、保安、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按3: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教育网(www.smjy.net)对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市莲龙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 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莲龙小学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厦门市莲龙小学招聘非在编人员2人公告
厦门市莲龙小学
20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