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翔安区编办核编教师数及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拟招聘一批代课教师,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无不良诚信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有责任心。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小学教师须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性别不限,年满18周岁。
3、获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岗位(详见下表)
翔安区第二实验小学2015---2016学年教师需求计划
科目 | 代课教师需求人数 |
语文 | 9 |
数学 | 2 |
英语 | 0 |
音乐 | 2 |
体育 | 2 |
美术 | 2 |
科学 | 2 |
品生社 | 3 |
综合实践 | 2 |
合计 | 24 |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
(一)报名时间:
2015年5月28日至6月30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翔安区第二实验小学教导处
联系电话:0592-3501862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3)学历证书(第一学历、最高学历)(4)教师资格证书(5)大学以来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只交一份复印件,原件现场查看并归还。
四、录用形式及聘用办法
1.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对象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毕,电话或短信通知到学校笔试和面谈。
2.面谈后,综合考查其岗位技能,若所学专业与学校所需代课科目一致优先录用,若专业与所需代课科目不一致,将根据教师特长和面谈结果调配录用。
3.拟录用者,签订聘用合同,聘期1年。
4.笔试和面谈时间与地点。
时间:暂定为2015年7月1日8:00
地点:本校科技楼三楼会议室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遵照翔安区关于代课教师工资发放标准发放。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厦门市翔安区第二实验小学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