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国税系统招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10-31 11:42: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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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欢迎您关注、报考国税系统公务员职位!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和做好相应准备,现将国税系统2018年度公务员招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参加大学生村官等四类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才可报考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请相关考生在“备注”栏内注明如下内容: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服务期满考核结论为:XX。

二、根据国税系统基层工作实际需要,2018年度公务员招录职位中,资格条件要求为“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一般应在2018年1月1日至招录机关通知报到之日(预计为2018年7月底)之间。

三、本通知内容仅针对各省(区、市)国家税务局(部门代码为128101-128136)的职位,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需电话咨询的,请直接拨打各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咨询电话,咨询电话可从《招考简章》各职位最后3列查找。

四、《招考专业类别目录表(本科及以上)》:见附件。

说明:1.本表根据2018年度各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实际岗位需求进行编制,包含了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所需的所有专业。考生所学专业不在此范围内的一般不接受报考,个别相近专业拟尝试报考的,请如实填写本人所学专业名称,并请务必在“学科成绩”或“备注”等栏目内完整填报所有学科名称及其成绩,由招录机关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及本单位人才需求,综合进行资格审查。

2.对于部分接受大专学历报考的职位,大专学历的考生请根据所学专业,参照上表确定属于哪个专业类别。确定依据主要有以下两项:一是大专专业名称及所学课程与上表中某个专业比较接近,二是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所学大专专业对应的“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范围内包含上表中某个专业。经考生本人确认属于上表某个专业类别的,可以报考相关职位,报考时请如实填写本人所学专业名称。

3.专业学位硕士所学专业名称在本表中的,可以按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如“会计专业硕士”,可按“会计学”报考“工商管理类”职位。

原标题:国税系统2018年度公务员招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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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专业类别目录表(本科及以上).docx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

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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