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邮政管理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4-05-15 09:07:3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5月20日1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5月20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短信确认和电子邮件同时确认。届时如未确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短信确认:请发送短信内容“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市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到手机18965918552。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fjgjrs@126.com,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市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4年5月20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4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到福建省邮政管理局二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同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含其他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要求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需同时提供由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从事的工作岗位和起止时间。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4年5月23日进行,23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全体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报到;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8:50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具体面试名单及安排见附件。
    面试地点:福建省邮政管理局二楼会议室(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95号)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其他注意事项
    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联系人:余元              
    联系电话:0591-87311352     
    手机:18965918552
    传真:0591-87319713     电子邮箱:fjgjrs@126.com 
    单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95号福建省邮政管理局5楼人事处
 
附件: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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