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时间、地点
资格复核时间:2016年5月30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
地点: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一楼大堂(福州市杨桥中路120号)。
二、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一)已就业人员(具有政府、党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身份的人员):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均应携带;学历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下载打印的考生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携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且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并打印学位认证信息;查询认证中明确标明“辅修”字样的不予认可。
3.中、小学教师携带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
4.身份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应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下载、填写《关于同意在职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的证明》(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5.专门职位的面试考生携带“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考核合格证;
6.报考专门职位的我省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
(二)往届未就业人员: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均应携带;学历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下载打印的考生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携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且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并打印学位认证信息;查询认证中明确标明“辅修”字样的不予认可。
(三)本年度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核时如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书面承诺:“若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或是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则取消本人报考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面试前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声明,放弃面试资格应在6月8日12:00前提出,逾期弃考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二)参加资格复核、面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试的考生如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三)面试定于6月18日、19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