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沙县公务员考试资格复核通知
2016-05-28 16:47:33   来源:沙县人事考试网   评论:0 点击:

 一、资格复核对象  参加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A类职位总分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B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

 一、资格复核对象


  参加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A类职位总分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B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二、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5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二楼干部股(沙县城关盐仓巷关帝庙附近)。


  三、资格复核须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1.身份证、户口薄(需复印地址页和考生个人页)、准考证。


  2.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以及到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验证并打印有二维码信息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以及到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学位验证信息。


  3.报考专门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官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书。


  4.考生身份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进行服务期审查,未满招考时约定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上述考生在面试资格复核时须提交《关于同意在职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的证明》(附件)。


  其他在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5.考生个人简历,简历请按简历格式从高中(或初中)开始填写,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应注明单位性质(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及是否为在编人员。


  四、其他事项


  1.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要求时间内及时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书面材料。未按时提交书面材料无故缺席面试的将按照省里有关考生诚信管理规定处理。


  2. 应届毕业生和其他允许放宽证书取得时间的考生需签订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承诺书。对报名、资格复核时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3. 面试时间、地点:全省面试时间为6月13日—6月19日,三明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mldbz.gov.cn)。


  4. 考生手机要保持畅通,随时有人接听,如无故关机、换号、无人接听、无信号等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传真:0598-5822021


  电子邮箱:fjsxrsks@163.com


  附件:《关于同意在职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的证明》


  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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