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确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可按照《专业指导目录》,在《招考职位表》中查询符合自己专业条件的职位。
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
2、如何确定所学专业是否与招考专业相近、相似?
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的,或报考者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招录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由招录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定是否为相近、相似专业。
所学专业在招生和培养时有专业方向、但未在毕业证书上体现的,请先严格按照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填写,并在网络报名系统的考生信息表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再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招录单位审核认定。
3、拥有双学历(位)的人员可以第二学历(位)的专业报考吗?
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但该双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其查询认证办法请参阅本报考指南中关于学历学位的政策规定。
4、所需专业与学历(位)证书上所体现的所学专业不一致,可以报考相应的职位吗?
不可以。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职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方可报考。通俗地讲,专业、学历、学位须三者一致。
5、哪些专业可以报考公安类职位?
公安学类专业的界定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规定执行。其中:福建警察学院2007年以前(含2007年)按公安学类提前批招收的法学专业,也属公安学类专业。
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政法类院校及其他院校的公安学类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公安学类职位。
公安院校的非公安学类专业毕业生,不可以报考限公安学类专业的职位。
6、公安院校包括哪些?
根据人社部发〔2015〕106号,目前我国的公安院校有以下32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北京警察学院、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辽宁警察学院 、吉林警察学院、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江苏警官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福建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 河南警察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湖南警察学院、广东警官学院、 广西警察学院、重庆警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云南警官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新疆警察学院。
7、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考政策是否有变化?
今年国家有关部门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全国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安排在4月23日、4月24日。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若参加本年度我省组织实施的公务员四级联考,或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招警考试却放弃选择招录职位的,不再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8、哪些对象可以报考保密机要岗位?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各专业以及国家指定院校开设的保密专业毕业生可以报考保密机要岗位,所有保密机要岗位均要求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