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宁德公务员考试公安类职位心理能力和体能测评公告
2015-06-10 11:19:49   来源: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论:0 点击:

为了做好全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心理能力和体能测评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福建省2015年度考

为了做好全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心理能力和体能测评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福建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对象
报考公安类职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职位招考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心理能力测评的人员,心理能力测评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请考生近期保持手机、电话畅通,以便联系。随意更改通讯号码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宁德市公安局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接到信息后及时回复确认信息或打电话确认。
二、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评的组织实施
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由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体能测评工作组,同时邀请人事考试监督员到场进行全程监督。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实施
体能测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心理能力测评于2015年6月11日上午8:30-12:00在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蕉城南路42号劳动大厦七楼)进行,请各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宁德市公安局安排的分组情况,提前30分钟到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参加心理测评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体能测评于2015年6月12日上午8:00-12:00在宁德市体育中心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着运动装、穿运动鞋,7:40分钟前到宁德市体育中心集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能测评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3、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可登陆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4、心理能力测评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安排补测,直接取消面试资格。心理能力测评、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宣布。
5、体能测评结论,考生必须签字确认,不签字的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6、联系电话:
宁德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2972210,2972355
宁德市人社局考试录用职位科:287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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