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度南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复核等有关工作安排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报考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时间
(一)公安类职位(含森林公安):2015年6月4日-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非公安类职位:2015年6月15日-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核地点
光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股(光泽县政府大院办公楼三楼)。电话:0599-7926620。
三、资格复核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核时尚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职位没要求,无须提供)。(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在职考生,资格复审时除提供第(一)条所需材料外,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及时提供,最迟应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三)报考“专门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除提供第(一)条所需材料外。属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5年服务期满的,可先由各自服务基层项目管理部门开具证明);属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交退役士兵证。
(四)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资格复审时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资格复审时请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务必带齐资格复核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请考生本人按时到规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核。因故放弃资格复核、面试的人员须及时提交书面声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放弃原因,签名并加盖手印)。
(三)、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光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股。
光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