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福建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基础上:
拟录用刘炳林同志为泉州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
拟录用邱亮亮同志为泉州市社会福利中心工作人员;
拟录用姚巧娥同志为泉州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拟录用余文锋同志为安溪县司法局祥华司法所公务员;
拟录用陈雪真同志为安溪县司法局尚卿司法所公务员;
拟录用陈小玲同志为安溪县司法局龙涓司法所公务员;
拟录用余燕瑜同志为安溪县司法局芦田司法所公务员;
拟录用谢俊生同志为安溪县司法局桃舟司法所公务员;
拟录用王秋燕等2位同志为安溪县农机管理站工作人员;
拟录用石丹妮等3位同志为安溪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
拟录用杨燕燕等2位同志为安溪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拟录用张凉凉同志为安溪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拟录用陈霜霜等5位同志为安溪县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
拟录用林印治同志为安溪县国土资源局剑斗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
拟录用杨淑娜同志为安溪县国土资源局桃舟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
拟录用陈灿梁同志为安溪县国土资源局金谷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
拟录用白钧川同志为安溪县国土资源局湖头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
拟录用苏婷婷同志为安溪县国土资源局祥华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
(详细名单附后)
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泉州市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录科反映。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
监督电话:0595-22117653,0595-22112396。
泉州市公务员局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