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定向招聘第七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2012-10-23 20:48: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关于印发<晋江市全面整合村(居)务工作人员队伍方案>的通知》(晋委办[2010]8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面向村(社区)定向招聘第七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根据《关于印发<晋江市全面整合村(居)务工作人员队伍方案>的通知》(晋委办[2010]8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面向村(社区)定向招聘第七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各镇(街道)申报的定向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缺额的村(社区),具体村(社区)名单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户籍在所报考的村(社区);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配合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工作;
3、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即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函授教育、广播电视大学教育以及网络教育等方式所获得的学历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9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全脱产上班;
7、无婚外生育,报考前5年内无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报考5年前有违反政策规定生育已处理到位的;
8、自2006年3月17日以来,无违法用地和违法违章建筑行为或虽有违法用地和违法违章建筑行为,但已到所在镇(街道)的国土资源所或行政执法中队办理登记,并于2007年3月17日之前自行拆除的;
9、没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纪检、检察、公安等机关和部门立案调查的人员,在立案调查期间不得参加招聘,个别涉嫌违纪违法情况不够明确的,可由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征求市一级相应的机关或部门的意见,根据立案调查情况,提出能否参加招聘意见;
10、掌握服务基层群众所必须具备的普通话、闽南语会话、计算机操作等其它基本技能。
现任或曾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曾担任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包括人口计生管理员、流动人口计生专管员,下同)、城镇有安置资格的退役士兵和复员士官(资格由市民政局认定)报考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高中,年龄条件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曾担任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表现优秀且从事计生工作连续满5年以上的(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审批同意,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初中(审批表见附件2)。学历未达到大专的人员,聘用后一年内必须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五年内必须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否则取消续聘资格。
二、招聘职位和名额
本批定向招聘计划总名额共33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定向招聘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主要从事农村(社区)建设、服务及管理工作,参照国家行政机关上班制度,在所在村(社区)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具体负责“计生管理服务”等岗位工作。
三、报名
1、时间:10月下旬,具体见有关(街道)、村(社区)招聘公告。
2、地点: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手续:①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含复员士官)还须提供服役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等)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每位报考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
4、要求①报名时必须提供所需证件及材料,否则不予报名;②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户籍所在村(社区)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得跨村(社区)报考;③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镇(街道)另行通知。
2、面试条件及要求。经过资格审查后,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刚好是招聘计划数三倍,则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三倍,则由所在村(社区)按规定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按推荐得票数由高到低确定招聘计划数三倍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三倍,则减少招考计划数至报考人数的三分之一或取消该村(社区)招聘计划。
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不包含加分分值),未达到合格线(60分以下)者,不得聘用。退役士兵(含复员士官)可参照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笔试加分标准,对面试成绩进行加分。曾担任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从事计生工作满3年以上的(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给予面试成绩加3分。面试总分由面试成绩和面试加分分值累加而成。
五、聘用办法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总分和职位聘用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若面试总分相同时,名次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名次按民主推荐得票数高低排列;若民主推荐得票数相同或未经过民主推荐的,组织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核合格后进行公示。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通知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体检缺席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报考人员面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至取足名额为止。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镇(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福利待遇
定向招聘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福利、教育管理等参照《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晋委办[2007]40号)、《关于改进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委办[2010]82号)和《关于提高现职村(社区)干部补贴、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基本工资和部分离职村(社区)主干基本养老补贴标准的通知》(晋委组[2011]15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期间工资福利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勤作补贴和绩效补贴等组成。基本工资每人每月1400元;工龄工资为一档30元/年,聘用期满一年后,根据聘用年限和考核情况核发工龄工资;职称补贴为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每人每月200元,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每月100元;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职称补贴由市财政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卡;勤作和绩效补贴每人每月600-800元,由镇(街道)财政承担,根据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出勤和履职情况、工作强度和实绩等情况核发。试用期间,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和补贴均按80%发放。同时,参照《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在聘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办理“五险一金”,即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其余由镇(街道)承担。
定向招聘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不享受“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根据年度考核、聘用期考核情况,给予笔试加分”的政策规定。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具体考务信息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晋江政务网、各有关镇(街道)、村(社区)相关公告和通知。
咨询电话:85684827(组织部) 85609394(民政局)
85677278(公务员局)
    监督电话:85697558(纪委、监察局)
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改进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实地了解村(社区)工作、生活环境,做好到农村一线工作的心理准备。
附件:1、晋江市第七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定向招聘计划明细表
     2、晋江市定向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审批表
3、晋江市定向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
晋 江 市 民 政 局
晋 江 市 公 务 员 局
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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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大利嘉城20楼〡 2024(阿波罗酒店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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