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2012-09-23 10:14:4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4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非在编工作人员为法院速录员1名,协警兼驾驶员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4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非在编工作人员为法院速录员1名,协警兼驾驶员3名。

  二、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1、招聘信息发布及资料领取:海沧区人民法院在海沧区政府网(www.haicang.gov.cn)、海沧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表》可到海沧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11号)索取或直接在海沧区政府网下载。

  2、报名(2012年10月8日—10月15日工作时间):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海沧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联系电话:5308727、5308760),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海沧区人民法院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提前通知审查合格者本人并发放准考证。

  4、考试:

  速录员的考试内容分为笔试、电脑录入与面试三部分。笔试及电脑录入考核于报名结束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考试前三天发放)记载为准。

  ⑴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宪法、刑法、民法基础知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⑵电脑录入:占考试总成绩的20%。。

  ⑶面试:根据参考人员前二项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时间另行通知。

  协警兼驾驶员考试内容分为笔试、体能测试与面试三部分。

  笔试:考试范围以现行高中思想政治教材中的法律知识为主,占考试总成绩的40% 。笔试报名结束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考试前三天发放)记载为准。

  体能测试: 1000米长跑,占考试总成绩的20%。1000米长跑测试评分标准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为依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参考人员笔试及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5、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空缺的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务公开栏公示三天。

  7、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审批和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的其他相关信息通过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登录网页查询。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速录员: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⑵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法学学士学位;

  ⑶性别不限;

  ⑷截止报名时(2012年10月15日)不超过30周岁;

  ⑸身体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条件;

  ⑹具有海沧区户口或厦门市岛内户口。

  2、协警: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⑵学历:高中以上;

  ⑶性别:男性;

  ⑷截止报名时(2012年10月15日)不超过35周岁;

  ⑸其他:持B1以上驾照,截止报名时具有一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具有海沧区户口或厦门市岛内户口。

  附件: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2012年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序号

相关热词搜索: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福建省人事考试网

上一篇:2012年春福州市公安局招收公务员公示名单(三)
下一篇:莆田事业单位:2012荔城区事业单位招考面试资格复查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