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卫生人才网提供2017福建医疗卫生招聘公告,包括2017福建医疗卫生招聘职位表、福建医疗卫生招聘报名入口、医疗卫生考试时间。
为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委编办 福建省人社厅 福建省医改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34号)、《关于开展2017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闽卫人〔2017〕126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将漳平市2017年度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愿意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为卫生事业奉献的精神;
(三)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执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2.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救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专业和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二、招聘对象
(一)我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民营医疗机构人员。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二)省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我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可跨区域报名竞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并保留其编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人数及单位
共2名,分别为新桥中心卫生院1名、双洋卫生院1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自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
月8日,漳平市卫计局六楼人教股。
(二)信息发布:分别在市、县级的卫生计生和漳平市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市卫计局和人社局负责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等方式组织报名工作。根据对外发布的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组织审查,核实有关证书原件。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培训经历等信息,以及是否属于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编制内人员等不得报考对象。对资格认定存有疑义的人员提交龙岩市卫生计生委和人社局研究、确定。
(四)报名要求:(1) 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若最终学历不是第一学历的,各阶段的毕业证书都须提供)、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报名竞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 (3)应聘对象必须填写报名表一份(表格附后,A4纸打印);(4)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考核:报名人数在招聘名额以内,采取实践技能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重点考核临床实践能力),按实践技能测试测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从高到低自主选择所招聘的卫生院。若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名额,采取笔试形式(方案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从高到低确定人选。经公示后报龙岩市卫计委、人社局确认,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五、人员管理
(一)执业注册管理。特岗全科医生由聘用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登记手续。
(二)户籍、人事和党团关系。聘期内户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迁移。人事档案保留在原管理机构或由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负责将每年新形成的档案材料交由上述机构及时归档,公立医疗机构在编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不变。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服务的乡镇卫生院。
(三)人员考核。特岗全科医生考核工作由聘用的乡镇卫生院负责,每年考核1次,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等,并将考核结果与特岗全科医生生活补助、绩效工资、晋升职称和聘用挂钩。任期内有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应予以解聘。乡镇卫生院应将考核结果分别报送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和漳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六、特岗全科医生职责
1、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服务和慢性病管理、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与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综合性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有条件的可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七、相关待遇
1、经招聘录用的考生与招聘的乡镇卫生院签订为期4年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可由所在单位选派参加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2、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绩效工资水平按不低于我市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职级卫技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确定,原工作单位不再对其发放工资和绩效。同时,再给予3万/人·年的生活补助。服务期满进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的特岗全科医生不再享受我省医学毕业生学费代偿制补助政策。
3、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其中,在职人员继续在原单位缴交社保、医疗保险,单位缴交部分由聘用乡镇卫生院支付。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4、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4年聘满考核合格的特岗全科医生,可享受1次提前1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服务期满安置。聘期满后,特岗全科医生按以下方式进行安置:
①公立医疗机构在编人员可回原单位工作。鼓励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常设岗位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
②其他人员符合学历、年龄、体检等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和要求,且愿意留在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经我市人社、编制、卫计局批准,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常设岗位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和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③聘期内2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符合事业单位入编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在报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时,采取考核、考察方式,经我市人社、编制、卫计局批准,优先聘用,纳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常设岗位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
④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愿意留在乡镇卫生院服务且符合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可将其聘任到科室领导岗位。
八、注意事项
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未满服务年限的,除退还已享受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及3万/·年的生活补助外,另需按所缺服务年限按每年3万元标准一次性赔偿。在办理执业注册变更相关手续时,特岗全科医生须提交违约赔偿金缴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者,不得办理执业注册变更手续及人事档案转接关系等。
原标题:漳平市2017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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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