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湖里区拟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街道补充性人员。简章如下:
一、 招考条件
1.报名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考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2.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9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已纳入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管理的在职编外工作人员报考本次招考岗位须征得用工单位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 招考程序
1.发布招考信息。招考信息在厦门市湖里区政府网(www.huli.gov.cn)和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www.xmrl.cn)公布。招考岗位见附件1。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2日、3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仙洞路3号2楼),联系电话:5655945。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一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⑤符合报考岗位其他要求的相关材料;
⑥近期免冠1寸同版彩照3张。
以上《报名表》和复印材料依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签名。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可直接从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www.xmrl.cn)下载《报名表》(附件2),也可到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领取《报名表》。
(6)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相关的承诺。
3.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材料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资格初审由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
4.领取准考证(2018年3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复习用书。时间初定于2018年3月10日上午,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公布。
②加分规定:经厦门市人社部门认定的湖里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且报名时处于失业状态的,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所有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均须参加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3)面试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岗位拟招考人数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因个人原因退出或被取消资格所空缺的名额,从笔试上合格线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评委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招考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以100分计,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
体检人选从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上合格线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上合格线人数小于岗位拟招考人数的,以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上合格线人数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相应考生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由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由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到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已安排当日或当场复检的项目,以当日或当场复检的结果为准,不再申请复检。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7.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考核开始时,招聘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考核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以进行考核;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录用考核资格。
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8.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www.xmrl.cn)公示七天。
9.录用。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与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0.工资及待遇。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岗位按《湖里区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厦湖府办〔2012〕133号)及湖里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 其他事项
1.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经验)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8年3月5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3年3月5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2.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对应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属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及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确认。双学历(位)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的参照执行。
持上述学历(位)报考人员最迟应于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书面认证报告(可提前至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正式书面认证报告无法认可相应学历(位)的,取消报考人员的录用资格。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位)认证。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3.本次招考报名结束时,符合条件的湖里区户籍人员报名人数与本岗位招考数比例未达到1:1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并报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对应的岗位户籍要求适当放宽(报名结束时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统一在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发布信息,延长对应岗位的报名时间)。
4.本次招考过程中,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形的,原则上可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一次。如需再次递补,须由招聘单位综合考虑并决定是否递补。
5.本次招考活动结束后,从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上合格线的未被录用人员中确定保留录用资格人员。在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招聘单位综合考虑考试等情况,可以从保留录用资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保留录用资格人员资格保留至下次本岗位招考活动之前。
6.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www.xmrl.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7.本次公开招聘监督工作由区人社部门与区纪检监察部门商定实行。
8.本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考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会同湖里区人社局解释。
湖里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2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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