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置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沙政〔2017〕42号)及《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申报和管理的通知》(沙人社〔2017〕138号)文件精神,现将各单位招聘2018年公益性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50名就业困难人员,主要从事公共服务协理、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等工作,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见附件1),并在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sx.gov.cn/zwgk/gggs/)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招聘条件
㈠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具有我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原沙县劳动就业中心)进行失业登记、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以下人员:
①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②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
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⑤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县农业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⑥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⑦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家庭劳动力。
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㈢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㈣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㈠报名时间:2017年12月7日-2017年12月13日(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㈡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各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有就业意向的就业困难人员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到相关单位报名。
㈢有关要求
1.报考者应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携带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书,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交用人单位,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视为放弃。
2.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用人单位应于2017年12月13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相关材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及《公益性岗位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汇总,电子版发送至公共邮箱sxldjyzx@126.com,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从12月14日8:00起至12月14日17:00止。报考者可在2017年12月15日,登陆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sx.gov.cn/zwgk/gggs/)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本次聘用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等相关费用。
4.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12月14日下午16:00前到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申诉。
㈣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初中阶段填写起,按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四、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个别单位因岗位特殊需要笔试的可自行增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㈠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主要面试报考者能否满足和完成公益性岗位的工作内容。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各单位电话通知。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㈡拟聘人选的确定,按招聘岗位的1:3的比例,从面试分数人选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报名人数少于1:3比例的,各用人单位可按实际报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㈢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则由用人单位再加一场面试考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㈣在此期间,考生请密切关注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五、体检
公益性岗位人员是否体检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体检可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费用由个人支付。
六、考核、公示和聘用
㈠各用人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合格考生的考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是失信人员。
㈡公示、聘用和待遇
1. 各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面试及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人选,于2017年12月31日16:00前报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由县人社局在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sx.gov.cn/zwgk/gggs/)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从录用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试用期为二个月。
3. 薪酬标准:用人单位应按月支付工资,并按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两部份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由财政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先由用人单位垫付,按季度向县人社局、财政局申请。
4. 新聘用人员应在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2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㈠考生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㈡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sx.gov.cn/zwgk/gggs/)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信息。联系人: 许涵 联系电话:8863063。
原标题:关于招聘全县公益性岗位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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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