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录用细则》(试行),厦门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收25名警务辅助人员,从事警犬训导员工作,待遇年薪包干6万元(含五险一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政纪处分;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6.已在厦门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的,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岗位要求
1.因岗位工作需要,男性优先;
2.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斜视、色盲、刺青等;
5.热爱警犬训导事业,吃苦耐劳,能适应工作岗位;
6.非本地户籍人员须持有暂(居)住证,并在本地有相对固定居住(租住)场所;
7.从部队转业、复员,且在部队表现好者优先;
8.有兽医经验、驾驶证或从事过军犬训练者优先。
三、招聘流程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1月3日8:00至2017年1月11日18:00期间通过易网邮箱将报名表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200K以下)发送至:xmgaxjzp@126.com。
2.资格初审。由厦门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3.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测试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由厦门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4.面试。由厦门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5.健康检查。由厦门市公安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参照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内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6.资格复审。拟聘用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本市建设银行银联标识卡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等材料。由厦门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7.聘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厦门人才网及相关单位的公安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联系人:林传思
联系电话:0592-2262087
传真:0592-226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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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局
2017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