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2016年长乐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同意聘用陈样等十三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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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公务员局
2016年12月23日
400-8237-110
根据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2016年长乐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同意聘用陈样等十三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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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公务员局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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