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录用刘奕奕等5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请示》(惠人公〔2016〕3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局发〔2016〕3号)以及《关于下达2016年度全省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的通知》(闽公局发〔2016〕6号)文件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合格,批准录用刘奕奕等5位同志为你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
惠安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刘奕奕
惠安县水土保持防护监察站:骆雅冰
惠安县环境监察大队:何家林 赵镇北 何晓蕾
原标题: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刘奕奕等5位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