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于2006年启动建设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目前已建成国家、省、市三级海域动态监管体系,通过卫星遥感、航空遥感、远程视频和现场监测等技术手段,对我国管辖海域进行全覆盖、高精度、立体化、常态化监视监测,为海洋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撑。
根据国家海洋局要求,2015年我省全面启动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成立福建省沿海30个县级海域动态监管机构,挂“县国家海域动态监管中心”牌子,围绕海域审批管理开展技术审查、权属核查、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等业务,为各县海域综合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将派遣到沿海县(市、区)国家海域动态监管中心(具体县、区见表1),派遣员工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用海项目预审期现场踏勘;负责辖区内海域空间资源现场监测;负责辖区内海域使用现状核查监测、疑点疑区现场核查和海籍调查;负责海域管理数据的收集整理和质量控制;负责辖区内海域使用统计,制作信息服务产品;完成上级海域动态监管机构交办的业务工作等。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用人单位招聘人数和专业等有关要求见下表1。
三、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海洋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海洋事业的理想信念;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管理模式
实行劳务派遣合同管理,由福建省海峡人才市场统一派遣到各用人单位,工作地点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用人单位同职级在职在岗职工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和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安排请关注中国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www.fjof.gov.cn)。
(一)报名
1.网络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08:00--2015年12月 15日17:30。
2. 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3. 联系方式: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8层王伟,联系电话:0591-63507909
(二)笔试、面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数确定)。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
5、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中国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www.fjof.gov.cn)。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三)其他
1、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1个单位,不得重复在多个单位报名。凡重复报名者,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3、笔试不提供任何辅导及教材,笔试试卷采用严格保密制度,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网络及短信出现的售卖考试试题及答案等虚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