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是卫生行政部门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行政执法行为,翔安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依法在辖区内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以《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依职责监督管理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病防治、医疗放射卫生防护、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活动。承担翔安区政治、经济、文化、旅游等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保障任务,并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翔安卫生监督2011年纳入国家卫生部首批全国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试点单位,2011年10月与福州大学管理学院合作共同成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2012年4月成为厦门大学公共管理教学实践基地,2014年5月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是我省首家通过ISO标准化认证的卫生监督机构。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提供翔安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职业见习岗位2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毕业生职业见习人员在翔安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从事行政辅助等相关工作,见习时间为期一年。
二、基本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待就业的毕业生;
2.入校前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
3.具有符合见习职位所需的专业等要求的条件;
4.有对见习人员负有监督管理和经济责任的担保人进行担保;
5.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工勤辅助岗位:2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翔安本地户口优先。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日至12月30日
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翔安区公共卫生大楼四楼翔安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综合管理科
咨询电话:7886712,7886715
电子邮箱:xawsjd@126.com
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报到证。
附件:报名表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