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集美区大队招聘1名文秘人员
2015-09-01 11:00:5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因消防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集美区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和人数1、招聘岗位:文秘2、招聘人数:1名二、应

因消防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集美区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招聘岗位:文秘

2、招聘人数: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4、报考本岗位的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均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25周岁以内(199011以后出生);

2、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应届毕业生;

4、具备材料书写能力,文字组织能力强;

5、获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书;

6、自觉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三、相关待遇

经考查合格统一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签订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表现优秀可续签无固定期合同。

1、工资参照《厦门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消防文员的标准,实行级别工资与定期增资相结合;

2、为每人购买保值40万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3、同消防文员一样的工作秩序,伙食标准与现役官兵一样,并按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4、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28周岁以下的团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5、在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58272015911(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集美区大队(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西路45号,消防大队二楼文职办公室)。

2、网上报名:将个人材料发至消防大队邮箱:jimei119@163.com

3、需提交材料:《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三)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时请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明原件,1寸白底免冠近照2张,近期区级医院的《体检报告单》,根据部队要求,体检内容为常规体检、肝功能两对半、血液体检等方面。

(四)联系人:吴慧萍(电话:0592-6376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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