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消防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集美区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招聘岗位:文秘
2、招聘人数: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4、报考本岗位的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均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25周岁以内(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应届毕业生;
4、具备材料书写能力,文字组织能力强;
5、获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书;
6、自觉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三、相关待遇
经考查合格统一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签订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表现优秀可续签无固定期合同。
1、工资参照《厦门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消防文员的标准,实行级别工资与定期增资相结合;
2、为每人购买保值40万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3、同消防文员一样的工作秩序,伙食标准与现役官兵一样,并按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4、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28周岁以下的团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5、在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集美区大队(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西路45号,消防大队二楼文职办公室)。
2、网上报名:将个人材料发至消防大队邮箱:jimei119@163.com。
3、需提交材料:《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三)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时请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明原件,1寸白底免冠近照2张,近期区级医院的《体检报告单》,根据部队要求,体检内容为常规体检、肝功能两对半、血液体检等方面。
(四)联系人:吴慧萍(电话:0592-6376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