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宁德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04-15 10:22:25   来源:   评论:0 点击:

福建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提示您关注更多招考信息:区卫生局: 根据《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办公室,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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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局:
    根据《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办公室,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区委办发[2011]82号)文件精神,经宁德市公务员局核准,现将宁德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4年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供同意调动证明);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须转正定级后方可报考。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6日至1996年5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指2014年5月6日前已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本市大专以上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及本市生源在市外大专以上院校的毕业生),福建省常住户口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具体招考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上半年宁德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6日
    2、报名地点:蕉城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宁德市815中路公交大厦二楼)。
    3、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就业报到证、资格证书、工作年限证明、加分证件等招考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7]费196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报考者应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和地点
    1、笔试科目:专业科目,本次考试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 2014年5月24日下午2:30-4:30。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专业科目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招考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评委临时组成,由专业技术专家组成,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同级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2、考试成绩的计算。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考生的成绩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3、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后,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合格放弃的,不予递补。
    4、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5、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研究生支教团> 、“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当年期满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5月14日-16日向区公务员局调配科提交相关材料,并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6、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宁德市蕉城区公务员局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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