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和要求
1、人数:3名(男1名、女2名,报名人数未达到拟录用人数的3倍则相应核减录取人数)
2、基本要求
(1)取得全日制本科(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含2014届毕业生。毕业学校要求属于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不包括隶属本部的二级独立学院)。所学专业要求非艺术体育类专业。
(2)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含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4)大学期间曾担任过学生干部(需出示:聘任书或任职通知书或就业推荐表)。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热爱辅导员工作,自愿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7)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者下载、填写和打印附件的《报名登记表》1份,同时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党员证明(党员证或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并盖公章)、获奖证书(可加入笔试分的奖励分)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并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相片2张(直接粘贴在报名登记表),报名费80元。
2、报名者应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录(聘)用资格。
(二)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含奖励分)、面试各占50%。
(1)笔试:主要内容涉及高校辅导员工作实务、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含奖励分)由高到低按实际招聘名额的1:3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仪态仪表等。
(3)奖励分:大学学习期间凡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笔试总分加1分;获得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笔试总分加2分;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笔试总分加3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取最高一项加分,奖励分在折算前加分,加分以报名结束时提供证书为准。)
(三)录用办法
1、确定录用初步人选:按考试总成绩排列名次,按照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录用初步人选;
2、组织考核、政审和体检(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执行);
3、公示:在黎明职业大学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4、办理聘用手续。
三、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6日-1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黎明职业大学人事处【泉州市通港西街298号行政楼(慈山大楼)408】
(2)联系电话:22902302
(3)联系人:陈老师
3、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主页。
四、聘用方式
采用人事代理办法,不占用学校编制,人事关系由泉州市教育局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签约后,需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满一年不得申请进修或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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