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面向全市市、区属财政核拔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厦门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信访协调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勤政; (三)综合素质高,有实际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市、区属财政核拔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五)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管理岗八级(含)以下干部,在本市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六)年龄要求:1968年1月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 (八)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九)因驻外工作性质,军转干部优先录用。 二、报名方式 (一)采取网上报名或邮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和有关材料直接发电子邮件至厦门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简称驻榕办)邮箱:489539198@qq.com,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琴亭路29号方圆大厦十三层,邮政编码:350013。 (二)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1份以核对有关信息。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月20日。 (四)联系人:赵威 马玲榕 联系电话:0591-87721313 0591-87725303 三、选调步骤 (一)根据报名资格条件,由驻榕办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名单经本办人秘处同意后,由驻榕办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二)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提出考察人选。由本办人秘处和驻榕办成立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德能勤绩廉综合考察。根据考察和健康体检报告(当年县级以上医院提供)情况提出拟借调人选建议,报本办党组研究决定。 (三)根据有关要求,借调期间表现良好,经考察能胜任工作的,按照规定程序研究同意后正式办理干部调动手续。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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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驻福州办事处信访协调办工作人员通告
2014-01-01 17:05:51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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