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龙岩漳平市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及特岗执业医师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缓解基层人才缺乏问题,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根据《龙岩市卫 生局、龙岩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开展2012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卫〔2012〕36 号)和《中共龙岩市委编办、龙岩市卫生局、龙岩市财政局局、龙岩市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医师选派和招聘工作的通知》(龙卫〔2012〕 47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毕业生,福建人事考试网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③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愿意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为卫生事业奉献的精神;
④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⑤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培养临床医师招聘条件: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3、特岗执业医师招聘条件: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和医学影像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4、上述对象不含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单位
1、培养临床医师(共2名):新桥中心卫生院1名、赤水卫生院1名。
2、特岗执业医师(共4名):永福中心卫生院2名、新桥中心卫生院2名。
三、招聘办法
1、采取报名、考核、体检等相结合的办法。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
3、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日—2012年9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
4、报名地点:漳平市卫生局人秘股(漳平市江滨路298号)
联系人:陈李全;联系电话: 0597-7532449
5、报名要求:
①应聘对象必须填写报名表一份(表格附后,A4纸打印);
② 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派遣报到证、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优秀毕业生、三好生、党员身份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和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6、资格审查:由漳平市人事局、卫生局一同审核。
7、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对象的德才及计生、综治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
8、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当考核合格人员超过招聘人数时,从本市生源、优秀毕业生(含三好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成绩等顺序优先进入体 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考生应按招聘领导小组的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有关费用自理,未按 要求参加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卫生局报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0、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五、相关待遇
1、培养临床医师
①经招聘录用的毕业生与招聘的乡镇卫生院签订就业协议(一式四份,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招聘卫生院、受聘人员各持1份)。
②招聘及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程序及奖惩待遇等规定按闽卫科教[2009]18号)、闽卫人函[2010]595号文件执行。
2、特岗执业医师
①招聘医师与乡镇卫生签约的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由聘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②在特岗医师聘用期内,除享受国家及我市统一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待遇外,另外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
③招聘医师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享受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在外语、论文、继续教育等方面同等的优惠政策。
漳平市人事局
漳平市卫生局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福建华政网址:http://fj.hzgwy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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