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公办学校。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7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资历要求(以下两类人员之一者均可报考):①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本科阶段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且具备高级职称(不含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岁(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各项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16年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专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三、信息发布
本招聘方案经批准后,在福建省教育厅网(http://www.fjedu.gov.cn)、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moc.cn)上发布。
四、报名及缴费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16年1月6日8:00至2016年3月20日16:30。
2.报名方式:报考者下载《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从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www.xmoc.cn),根据岗位要求填写好个人资料,并将《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发送到学院人事处邮箱(xmocrsc@foxmail.com)。
报考者要网上提交《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电子证件照。所填写材料必须按岗位要求填写,真实有效。信息不实的,后果自负。
3.缴费依据:根据闽人发[2007]104号、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 对报考者收取报名费80元,报名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4.缴费方式:报考者请将报名费在规定时间内交存至以下账户:账户名“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账号“35101537201052507817”、开户行“厦门建行湖滨北支行”(报考者缴费时一定要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和报考序号),并留存缴费凭证。
5.领取准考证:报考者请带好(1)身份证、《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二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缴费凭证;(2)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复印件;到学院现场审核并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地点: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思明校区办公楼一楼(思明区体育路61号)。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1.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考核面试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面试,未达到3:1的,经学院会议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网(www.xmoc.cn)。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与该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其他综合素质。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网进行公示,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厦门市翔安区洪钟路4566号)
邮 编:361100
电 话:0592-7769369 朱老师、柳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厅监察室、教育厅人事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省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省教育厅人事处)、0592-7769307(学院纪检监察室)。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