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湖里区音乐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里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厦湖委办〔2014〕12号)精神,现将2015年厦门市湖里区公开招聘高层次音乐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需求学科、招聘人数详见《2015年湖里区公开招聘高层次音乐教师需求》(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3.本市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4.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况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
6.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省级学科带头人称号。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年龄45周岁以下。
(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近5年内在CN刊物上发表过2篇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0月22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网上报名(发送附件2报名表、附件3简明情况登记表至huangyt@huli.gov.cn)。咨询电话:0592-5722665。
3.资格审核: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程,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办理聘用手续时,市人社局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市人社局再复核为准。报考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招聘。
资格审核时应由本人现场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身份证;
(3)户口簿;
(4)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皆需提供,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进行学历认证、学位认证);
(5)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8)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9)近5年年度考核表;
(10)近5年主要著作和教科研成果(CN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及刊物封底、新闻出版署的检索页,论著需提供论著封面、目录、封底、新闻出版署的检索页,课题需提供开题证书、结题证书);
(11)主要荣誉证书。
其中(2)-(11)项须提供原件校验及复印件一份,提供的相关材料请依序装订成册。
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湖里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ledu.gov.cn/index.do,下同)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30%和面试成绩的70%相加。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岗位专业素养。
2.面试
面试采取课堂教学、答辩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课堂教学测评占50%,答辩占5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含80分)。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湖里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三)体检
体检由湖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怀孕的报考者可待分娩后体检)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的7天内向湖里区教育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湖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三级及以上医院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考核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湖里区人才办、湖里区教育局组织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本次招聘中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和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的,均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与考核合格后,经湖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湖里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厦湖委办〔2014〕12号)中优惠政策(详情请见湖里区教育局网站)。
五、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涉及年龄、年限等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5年10月22日)。
(二)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证明;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持上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现场资格初审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得继续参加本次考试。其中,以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的,须与招聘单位约定提供正式书面认证报告的具体日期并书面承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相应资格。正式书面认证报告无法认可相应学历(位)从而被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考生须服从决定。
(三)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四)湖里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本公告由湖里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湖里区公开招聘高层次音乐教师需求
2.2015年湖里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3.2015年湖里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厦门市湖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