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莆田学院招聘公告
2015-10-13 08:48:06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优先。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要求:  1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优先。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要求:


  1.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截止2016年9月1日)。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等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


  3. 所有应聘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4. 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莆田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姓名+应聘+岗位编号+岗位。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9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考试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形式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莆田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重点查证应聘人员专业、年龄、学历等情况。


  2.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实行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教师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学术研究能力。具体另行通知。


  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提前一周电话通知考试的时间、地点。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实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莆田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递补


  综合应聘人员的考试、审核和体检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莆田学院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审核或体检不合格、弃权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1.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后,在莆田学院服务年限为:硕士研究生须满五年以上,博士研究生须满八年以上。


  4.招聘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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