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公开招聘8名原代课教师为生管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在县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纪检、组织、监察、编办、人事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省统考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招聘。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㈠招聘对象:现户籍在寿宁的原代课教师。
㈡招聘条件
符合中幼函毕业、未违反计划生育、取得教师资格证、代课至1998年6月30日且连续代课时间达三年以上(含三年)等条件,且现户籍在寿宁的原代课教师。
三、招聘岗位、名额和具体要求
招聘生管人员(限原代课教师)(8名):
招聘 岗位 | 招聘 计划 | 学历 | 报考 | 面向 地区 | 其他要求 |
生管人员1 | 5 | 中函 毕业 | 小学教育 | 寿宁县 | 按代课教师的相关要求,取得小学语文、数学教师资格证书。 |
生管人员2 | 3 | 幼函 毕业 | 小学教育 | 寿宁县 | 按代课教师的相关要求,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
四、招聘方式
1、所有符合条件的寿宁籍原代课教师,参加委托考试,只参加小学教育综合知识的考试,不安排面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2、笔试:今年全省统一笔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幼函毕业生统一填报为小学语文教师,否则参加的教育综合考试不一致。应聘人员经县教育局人事股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全省公开招聘考试。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或未按要求报名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3、具体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方式另行通知。
五、招聘工作有关规定
1、新招聘生管人员均按聘用合同管理并实行服务期限,要与用人学校签定聘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未满的不能申请调动,服务期未满五年的不得调离本县教育系统。
2、新招聘的相同岗位的生管人员按总分从高到低选择学校(相关岗位),充实到农村小学工作。
3、招聘入围者,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凡有不符合招聘教师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缺额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如果招聘的对象在半个月内未按时到岗,则取消其招聘资格,其名额可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给予递补。
六、招聘报名、考试等有关工作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系统开启)—4月5日17:30(系统关闭)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应聘者报考时必须提供准确的报考信息,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和政策咨询。
原代课教师在网上报名前,应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如下材料:
(1)书面承诺书:如本人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条件,本人自愿放弃招聘资格。
(2)以往参加招聘考试提交材料不全者,今年须补齐。
(3)今年新参加招聘考试的原代课教师,应提供原始的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签名,以备入围后核查。
(4)计生证明:生育一胎的可先提供乡镇计生证明,待入围后提供县计生局计生证明并签注符合报考条件方才有效。生育两胎及以上需提供县计生局计生证明并签注符合报考条件。
(5)其他材料:中、幼函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和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
如未提供上述材料,私自到网上报名考试,造成初审无法通过或延误报名时间,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2、资格初审地点:寿宁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93-2177465 2177798
3、笔试时间:4月26日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本方案在寿宁教育网上发布,由寿宁县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寿宁县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