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漳州台商投资区拟于近期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教师,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三)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5年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
(四)专业对口,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学科和人数(见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
第一批:2014年11月~2015年3月
第二批:2015年4月~2015年6月
2、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等。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就近到以上报名地点应聘。
(二)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交简历、报名表、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签写录用报到时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
(三)资格审核:报名时当场审核应聘者的资格条件,通知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者参加现场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专家面试相结合。总分满分100分,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7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本专业教学设计和专业素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推荐参加面试,达不到1:3的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等形式。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加考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考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签约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签约人选、签定就业协议书。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确定签约人选;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签约人选。
六、体检、考核
(一)签约人员于2015年7月参加漳州台商投资区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依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合格者,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进入考核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计生等证明材料。
七、聘用
(一)拟聘人员名单在漳州台商投资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者,办理报到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应于2015年8月8日报到。报到时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提交的不予聘用,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漳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执行漳州市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根据教师职称及业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及其他院校(“985”重点大学除外)硕士毕业生,凡在当地购房者,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书,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10万元。
(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985”重点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以及其他师范院校获得双硕士或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凡在当地购房者,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书,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12万元。
九、其他
(一)漳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管理局与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联合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漳州台商投资区纪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二)本方案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6-6787316 监督电话:0596-6785670
原标题:漳州台商投资区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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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州市委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