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给定资料
资料1
在2013年,方舟子和崔永元两人因“转基因食品该不该吃”的问题产生微博骂战,微博互骂中出现“骗子”、“流氓”、“疯狗”等字眼,两人最终闹上法庭,互相提起名誉侵权诉讼,并互相索赔。
2015年6月25日,海淀法院就方舟子崔永元名誉权互诉案作出宣判:判决认为双方均构成对对方名誉权的损害。双方相互道歉,删除侵权微博,相互赔偿对方四万五千元。该判决结果事实上是互相扯平,没有胜诉方和败诉方。不仅当事人双方对判决不满,就连社会大众也认为判决“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
资料2
有专业人士分析称,仔细阅读海淀法院的判决书,其实辨法析理非常清楚,意义也在胜负之外。如果判决真的决出事实意义上的胜诉方、败诉方,那就相当于认可了双方在骂战中对对方的评价,或认可方舟子“是网络流氓和骗子”,或认同崔永元“张嘴就造谣、说谎的家教”,这样的结果恐怕会让人感觉更荒唐。
海淀法院的这一判决说明,由公共议题引发的恶意人身攻击不受言论自由的保护,该判决以具体、细微的方式厘定了网络言论的边界,用一句话来阐述就是“一个人挥舞胳膊的自由止于别人鼻子的地方”,这可以说是公共讨论应当遵守的规则。尊重规则的公共讨论,能让双方认识到自己价值参照的局限性,有机会在新视角上审视自己的知识结构。
总之,“掐架”要尊重公共讨论规则。懂得尊重别人的权利和自由,才有社会道德自治的基础。
二、作答要求
给定资料中提到“一个人挥舞胳膊的自由止于别人鼻子的地方”,意在说明公共讨论的规则和网络言论的边界。请根据给定资料,以“公共讨论规则”为话题,写一篇文章,阐述你的观点。
要求:(1)围绕“公共讨论规则”这一主题;(2)结合给定资料,联系实际;(3)以“厘清网络言论边界 遵守公共讨论规则”为文章标题;(4)语言流畅,逻辑性强,800~1000字。